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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零距离,上门听证解民忧

2022-08-26 11:15:24      点击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推进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工作要求,根据司法救助申请人的特殊家庭情况,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近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驱车百余里,把听证会会场设在了困难群众的家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政府代表等参与听证。

案情回顾案情

申请人吴某系退役军人曹某的妻子,1998年曹某、吴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口角,王某持尖刀刺向曹某、吴某,致曹某死亡、吴某轻伤。曹某遇害后,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吴某受轻伤,留有后遗症,失去劳动能力,靠10亩口粮田和政府每月给的100元钱维持生计,没有收入,没有住房,生活十分困难。

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经审查和实地走访,认定申请人吴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意见》相关要求,承办检察官在第一时间依职权全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我家的案件发生很多年了,我一直也没有从创伤中走出来,法院判决的赔偿也一直没有得到给付,如今终于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申请人吴某感激的说道。

在评议阶段,听证员们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恰当,从法、理、情的角度进行了认真讨论与评议,最终一致认为申请人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并对塔河县检察院主动开展“上门听证”的做法给与高度肯定。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在主持听证时强调:这次听证会简易却不简单,检察官办的不只是案子,而是老百姓手里实实在在的日子,希望通过这次听证会,能够引起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实现 “多元化救助”,切实帮助申请人解决当前面临的现实困难。(齐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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