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涡阳法院涡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2020年农历8月,原告陆某与被告王某举行婚礼,原告共向被告给付彩礼款合计19万元,并为被告购买四金一钻,手表一块,手机一部。双方同居生活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基础薄弱,性格不合,双方产生矛盾纠纷后,王某离家出走。后陆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王某1和何某(王某姑姑及姑父)返还彩礼款及相关财物。
受理该案件后,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对返还数额、财物的占有现状争议较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向原告返还四金一钻及彩礼70000元,并当场履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安徽亳州市_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