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利辛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的指导下, 利辛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两起知识产权案件,这是利辛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知识产权管辖法院以来调解成功的第一批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

烟台某知名红酒集团(以下简称原告公司)在国内注册了第5595***号等商标,并使用在葡萄酒上。近期,原告分别在被告利辛县某商贸责任有限公司及利辛县某鲜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处购买到外包装上印有原告公司的高端产品商标,而被诉侵权产品是原告的低端产品,原告对该产品从未添加外包装,二被告以盈利为目的添加外包装并用于销售的行为,在经济上、商标声誉上给原告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为此起诉。
原告在利辛法院共起诉十件商标权侵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负责人邵军法官收到这批案件后,克服因疫情造成的困难,指导特邀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通过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的努力协调,在短短一周内促使纠纷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于5月25日上午通过远程在线视频调解的方式成功签订调解协议书,快速化解纠纷。这两起案件的调解既维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了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调解结果得到了双方一致认可,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良好,同时也促进了其余八起案件的调解。
【来源:安徽亳州市_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