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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心医院关于开展2021年12月份医保特殊病种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1-12-03 18:17:59   人民日报市场报   

我院即将开始12月的医保特殊病种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1.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符合特殊病种范围的湘潭市职工、雨湖区职工、岳塘区职工医保人员。

2.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符合特殊病种范围的雨湖区城乡居民、岳塘区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二、资料报送时间

2021年12月1日—12月10日(工作日)。

三、资料准备

1.近期一寸照2张(已有医保本的只需提供相片1张);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没有办理身份证的少年儿童可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近两年来有住院病历的,提供住院记录、疾病诊断书,病检报告等;长期门诊就医、没有住院病历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诊断依据(如病检、化验、CT、彩超报告等),并加盖该医院的医用公章;

4.贴有本人照片的医保本。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鉴定人员根据病情挂相应专科门诊号,前往相应门诊诊室,医生填写特殊病种鉴定审批表。

第二步

前往门诊二楼门诊医保审核专窗,提交审批表(需粘贴一寸照片)和病历资料。审核人员收集审批表、病历资料、医保本进行编号,号码条交申请者保存。

第三步

2021年12月下旬,持号码条到门诊二楼门诊医保审核专窗领取医保本和鉴定结果。

五、复审须知

享受特门待遇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的人员,复审延期,具体复审时间医保局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将控制每天申报人数,请大家提前预约挂号。来院时,请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全程佩戴好口罩。

湘潭市中心医院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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