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零售药店发布了《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告,同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药店,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筑牢织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线。
连日来,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的实名登记、进店顾客扫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营业场所消毒、通风以及工作人员各项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迟报、漏报情况。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未督促部分顾客进店扫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的2家零售药店进行了停业整顿。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零售药店121家,责令限期整改药店7家,停业整顿2家。
下一步工作中,该局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入口设置登记栏台、扫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口罩佩戴、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等执行情况,充分发挥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网。(通讯员:尹楷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