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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单跨港区供油业务成功开展

2020-10-06 06:11:59   光明网   点击

10月4日14时55分,在洋山深水港区上港集团尚东码头,经过三个小时的加油作业后,供油船“紫云1”号停泵,地中海航运公司(MSC)大型集装箱船舶“SANTA VANESSA”(圣罗凡妮莎)顺利加注完1000吨低硫保税船用燃料油。据悉,这是全国首单浙沪跨港区国际航行船舶供油试点业务。

本次跨港区供应保税油试点成功,是海关、海事等口岸部门和沪浙两地政府携手合作、上港集团和浙江海港集团强强联手的成果,标志着长三角海事服务一体化迈出了坚实一步。“效果很好,效率很高!”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港监处副处长屠伟峰表示,此次加油业务是上海与浙江合作的开始,更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一大举措。

“紫云1”号正在进行供油作业。

长三角拥有世界最大的港口群,宁波舟山港是世界第一大港,上海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港口吞吐量和国际船舶进出量在全球遥遥领先,构建更完善更高水平的一体化海事服务体系,是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全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鉴于此,国家赋予浙江自贸试验区承担国际海事服务改革探索的重任。围绕打造以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为突破口的国际海事服务基地,浙江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承接国家供油资质审批权下放,2019年供油量已突破410万吨,位居全国第一、全球第八,上海港供油量也长期保持200万吨/年以上水平,但对标国际一流港口,长三角区域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与港口吞吐量水平明显不相适应,海事综合服务能级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为确保此次试点成功,两地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协调,两地自贸试验区高效联动,海关高效办理业务审批,海事优化船舶监管模式,边检简化查验手续,交通港航部门密切合作、细化跨港区供油业务流程和监管方案并全程保障实施,上港集团、浙江海港集团和舟山港综保区紧密对接操作流程,共同保障了首单业务成功落地。

“全国首单浙沪跨港区保税船用燃料油的成功实施,背后是大量体制机制的突破,是打破行政壁垒、促进市场要素流动的成功尝试。”浙江省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副局长丁涛表示,接下来两地将在总结首单经验的基础上,在供油的空间领域和业务领域进行深度探索,在更大范围提供更多样的海事服务,助推长三角海事服务一体化。

据悉,下一步,两地将在总结评估试点业务的基础上,尽快推进跨港区供油业务常态化开展,着力推进区域市场融合发展,在保税油供应一体化基础上延伸拓展至海事服务领域的全方位合作,进一步发挥好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功能,合力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海事保障能力和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的国际竞争力。(康梦琦、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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