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服务行业监督监管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平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十号)》第三条第一至七款、第二条第二款(继续暂缓营业)的规定严格执行,采取现场对各类经营场所的防控措施进行指导,督促督查室外经营商户每个摊位外围边缘保持 1.5 米以上距离的常态 指导督导监管工作。
加大公共服务场所监管 执法人员对公共服务场所采取落实严密的防控措施,严格推行“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鼓励采取非接触式方式,取消或者减少人员到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病毒交叉感染。严格要求各公共服务场所(行业)在严格落实预约、限时、限流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开放。
加大景区监督监管 平昌县A 级旅游景区开放按《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市 A 级旅游景区有序开放的通告》要求执行,坚持一地一策,做好应急预案,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经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文广旅局)现场验收后,逐步有序开放。景区须从严落实实名制购票、限流等措施。室外游乐项目在严格控制游客数量、保持适当间距(2 米以上)的情况下,可有序开放。
日前,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领导包干挂片开展基层派出机构指导性工作,机关同志增员到一线严格按照分组分地段督查公告落实情况,并认真分行业填写督查表,签订各项责任书和承诺书,并将每天督查轨迹整理收集成册。(通讯员: 彭 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