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记者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准营的制度成本,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沈阳在全市试点实行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审批制度改革。
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改变各自证件编号规则、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将申请人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着力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申请药品、医疗器械、食品许可材料集成为一套综合许可申请材料,由原来的4套材料、22项要素信息,改革后,缩减为1套材料、5项要素信息,压减整合填报要素77.2%,一次性录入电子审批系统,实行一体化一次受理。
原来的审批时限按照各许可事项中最短时限计算,四个许可法定审批时限也需要65个工作日,改革后,整合压缩到8个工作日,最大化缩短办理时限,压缩审批时限87.7%,加快了行业准营进程。对多项需要现场检查的许可项目,实行一次验收核查,一次性出具综合评定结论,有效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药品零售行业实行“一业一证”后,将“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审批流程,转变为“以企业为中心”的并行审批流程,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因涉及多种许可,需要多头审批、多次申报、多次核查的问题,极大降低了药品零售企业准营的制度成本。下一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针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试点,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勇 通讯员杨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