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
长江流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事,也是保护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全面禁止非法捕捞、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长江流域河鱼等行为,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现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来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严禁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三、严禁对水产制品标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
四、严禁餐饮单位经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
五、严禁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严禁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进行宣传。
七、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发布广告。
八、严禁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捞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让我们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文明理性消费,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鱼鲜,以实际行动,参与到长江禁捕工作中,为打赢长江流域禁捕攻坚战贡献力量。如您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湘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