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启动12315申投诉平台与疫情市场监管相结合,加大哄抬价格销售一次性口罩的涉案查处。
据了解,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全县所有的公立、私立、个人独资企业及零售药店进行药价及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商品进行明码标价,严控擅自哄抬物价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监管,特意加大涉疫药品、口罩、消毒水等预防物资价格及质量巡查力度中印发了《平昌县关于加强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自律提醒告诫书》,严格管控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须品价格,建立价格投诉及时受理、及时调查、按时回复机制。
执法活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举报,分别对平昌县阳光地带、金宝新区等地对一次性口罩(以平昌县阳光地带冯某擅自哄抬价格销售一次性口罩为例:冯某在成都某地购进脱脂纱布口罩1800个,单价为2.85 元 /个,5元/个价格对外兜售等行为。)涉嫌哄抬价格销售行为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将作出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该局共受理处置价格投诉113件,行政约谈涉疫器械经营单位2家,目前食品、药品、器械、食品等市场价格平稳。
四川省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彭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