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昨天(2月2日)发出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市民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咨询办、邮寄办和预约办等方式办理业务。2月9日前,全市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窗口原则上不提供与防疫无关的现场业务办理。
非现场办理具体途径有哪些?
网上办,办事人可通过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即输入地址http://zjzwfw.gov.cn或搜索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后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想要办理的事项。
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
咨询办,即拨打各地窗口咨询电话或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574-87185566)。
邮寄办,是指通过咨询各地窗口,在材料符合要求后,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
预约办,即若有急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事前拨打各地窗口咨询电话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通过“宁波市场监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自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起,恢复正常窗口服务,不再另行通知。(王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