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隔空猥亵”40多名女童被判15年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机关近期公布一起案例:2019年-2022年间,舒某(男,1998年生)通过网络平台主动结识多名7岁-14岁未成年被害人,并通过网络诱骗、胁迫被害人向其发送裸露隐私部位、洗澡、自慰等私密照片、视频供其观看,并在互联网上发布或向他人传播。
警方提供的证据显示,舒某在社交软件上会假装自己也是小女孩,要跟对方处闺蜜、骗取其个人信息,然后先主动发布裸露照片给对方,称是自己的照片,随后诱骗小女孩“要想跟我做闺蜜也要发你的照片”;或者说“感觉自己发育不太好,想看看你的情况”等等索要照片。
待女孩上钩后,舒某会露出真面目,如果有女孩想要脱离他的控制,他就会拿“把照片发给别人”作为威胁。直到某网络平台在后台巡查中,发现有账户向未成年人索要照片、视频,平台报了警,舒某才被抓获。虽然舒某交代他隔空猥亵了40多名儿童,但实际上并无一人报警。
为了补齐证据链,检察官用一年多的时间,通过嫌疑人只言片语的聊天记录,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被害人,并跟着公安前往全国各地取证,最终使隔空猥亵了多名儿童的舒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15年——这已是猥亵儿童罪的顶格量刑。
如何取证和维权
遭遇“隔空猥亵”如何取证举证?如何维权?江苏新闻广播《新闻服务区》节目主持人美文连线上海博和汉商(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辉律师。
“隔空猥亵”属于犯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因此在法律上来说,隔空猥亵属于犯罪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和猥亵儿童罪。
“隔空猥亵”如何处罚?
如果犯罪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情节恶劣的,比如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比如自杀自残)的等等,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实践中最多可以判决十五年,总体来说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
“隔空猥亵”举证难,遭遇这类情况如何取证举证?
网络上被隔空猥亵,尤其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始终存在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实践中的一般都是孩童的父母无意中发现并迅速报警,让司法部门得以迅速行动、调取相关证据。
对于司法部门来说,网络隔空猥亵犯罪,许多证据都储存在网络平台或者电子设备上,不尽快调取容易灭失,如果删除更是难以恢复,因此需要在接到受害人和家属报警后,第一时间立案侦查,及时提取和固定被害人手机聊天记录等证据,通过调查软件后台查找并锁定涉案嫌疑人。
遭遇“隔空猥亵”如何维权,赔偿如何认定?
在相关案例中,虽然犯罪嫌疑人交代猥亵了多名儿童,但实际上并无一人报警。这些女童有些因为遭到侵害时年纪太小,并没有报警的想法,但很多时候是家长不配合,他们会觉得这个事情不光彩。还有些家长知道这些事情后会责备孩子,甚至打孩子。父母需要及时和孩子沟通,鼓励孩子勇敢地反抗,发现孩子受到伤害应该第一时间报警,一味地软弱和退却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赔偿方面,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家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心理治疗和康复,相关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如何做好性教育,预防隔空猥亵的发生?
性知识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孩子3岁前,家长要让孩子认识、了解自己的身体,构建身体意识的概念和安全的依恋;孩子3岁左右,家长可以引导孩子认识身体各种器官包括生殖器官的正确名称,等到幼儿园大班,可以简单引入生殖器官与“隐私部位”的关系;
小学后,父母可以慢慢地教给孩子一些关于隐私和安全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告诉孩子,隐私部位别人不能随便摸,一旦有人要触碰你,要赶紧跑,并第一时间告诉爸爸妈妈。这些知识和技能需要父母经常重复告诉孩子;
当孩子进入青春期,如果处在健康的亲子关系中,孩子与父母的沟通渠道一直畅通,孩子的知识、判断力和力量都在增加,预防性侵害的压力会减小。
网络是虚拟的,但伤害是真实的。性教育需要学校、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进行。从最早帮助孩子建立性别意识,到了解自己从哪里来,从青春期身体的发育变化,到生殖系统的疾病与健康……如果家长谈“性”色变,孩子也懵懵懂懂,等到伤害发生时,将会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