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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枫”景 当庭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2024-12-04 20:16:05   人民日报市场报   

 城市新闻陕西电(李思科 王晓路)法院调解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近日,清涧县人民法院秀延法庭当庭调解并当场兑现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实质性化解了纠纷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秋天,被告惠某雇佣原告李某为其承揽的工程上干活,工程结束后双方确认了劳务费,被告惠某因资金紧张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在欠条中载明了欠付劳务费的具体金额。之后原告李某多次向被告催要劳务费,被告惠某拒不支付,故提起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为彻底化解双方之间矛盾纠纷,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并结合真实案例为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和释法答疑下,达成了调解,被告惠某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就此结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说法: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提供人向接受人提供劳务活动,接受人向提供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纠纷是在劳务合同的基础上,因劳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通常涉及雇佣合同,处理这类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本案中,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但原告实际接受被告雇佣为其提供劳务,且被告出具欠条的行为也视为对提供行为的认可,双方均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官寄语:群众利益无小事,虽然劳务合同纠纷一般标的额不大,但是直接关乎劳动者的切身权益。清涧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调解力度,以高效调解+当庭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副总编:张家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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