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高新公安分局侦查实战中心快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月6日,中心接熊某报警称其在某科技APP上刷单被骗6万元。经查,熊某被骗资金中有2万元转账至一个户名为李某某的银行卡内。经轨迹追踪研判,发现李某某在山东省德州一带有活动轨迹,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山东德州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一举抓获。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交代,她在明知情形下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手机卡贩卖给他人,非法获利9700元。经查,李某某贩卖的4张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392万。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