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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高青县人民法院:善用诉前调解 化解家事纠纷

2021-04-23 18:27:57      点击

 近日,高青县法院速裁团队在受理一起婚姻家事纠纷中,通过启动诉前调解程序,顺利化解了当事人双方在孩子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方面产生的巨大分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4月,原告柴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在承办法官尽力挽救这段婚姻但仍无法劝和的情况下,双方一致同意离婚。面对孩子抚养权与财产分割上的分歧,刘某某情绪较为激动,“我是不会将孩子交给他抚养的,他能管得了孩子什么?孩子跟着他就毁了”。面对此情此景,承办法官以充足的耐心,让刘某某将自己内心的不满情绪全部发泄了出来,之后将双方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

       在法官与调解员一番劝说与教育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柴某同意将孩子交给母亲抚养。对于双方悬殊较大的抚养费问题,柴某最终听取了法官、调解员的意见,认识到了这段婚姻对双方造成的伤害,出于对刘某某和孩子的补偿,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刘某某抚养费和赔偿款48万元,并直接去银行取款现金,实现了当庭过付。
 
 “离婚,对不起的是孩子,但我会尽我所能让孩子健康成长。”“我也是。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别看调解室小,但却化解了我们这个家庭的后续大矛盾。虽然离婚了,但我们俩也会尽我们全部的心来爱孩子。”至此,案结事了。

       婚姻家事纠纷一直占据着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较高比例,当事人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进行争辩,从原本熟悉到近乎仇视,令人痛心惋惜,但在这小小的调解室里,人民法院法官、调解员通过耐心细致的倾听与讲解,用自己多年的经验有效化解了双方在婚姻上产生的矛盾,让彼此以后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阳光,真正实现了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本网记者朱本合通讯员刘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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